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提出,科学确定市场准入规则。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这无疑为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再添一把火,不仅是对过往改革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对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深远布局。
放宽准入条件,激活市场“一盘棋”。市场准入,是市场经济的起跑线,也是激发市场活力的第一道门槛。《意见》明确提出,要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这一举措,如同打开了闸门,让市场的活水奔腾而出,流向每一个渴望生长的角落。回望过去,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歇,尤其在商事制度改革上,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电力、电信、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逐步放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实施,为民营企业搭建了更加广阔的舞台,不仅为市场带来了更多的活力,更为民营经济等经营主体注入了强大的内生动力。它们将不再受限于繁琐的审批程序和过高的准入门槛,而是可以更加自由地投入到市场的怀抱中,用创新的思维和勤劳的双手,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
坚持对外开放,共绘合作“新画卷”。对外开放,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中国始终秉持开放包容的姿态,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与各国共享发展机遇。近年来,中国在汽车、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逐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信心不断增强,新设外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实际使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这一切,都得益于中国坚定不移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的努力。《意见》的出台,无疑将进一步巩固这一成果。它将为外资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同时,这也将为中国经济注入更多的外资活力,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构建统一市场,共筑经济“新高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而放宽市场准入,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一步。《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在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各地区的经济联系将更加紧密,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这将有助于打破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提升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率。同时,也将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加有力的支持。当然,放宽市场准入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需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强政府的监管和引导。只有将市场的“无形之手”与政府的“有形之手”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江竹轩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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