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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出台政策 真金白银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021-06-22 11:40:47 字号:

厦门远海码头加快智慧港口建设。(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供图)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数字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正式出台,从支持数字技术应用、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数字领域市场开拓三大方面,真金白银助力厦门自贸片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当前,数字技术日新月异,应用潜能全面迸发,数字经济正在经历高速增长、快速创新。在支持数字技术应用方面,《措施》提出给予数字化企业资金奖励、给予数字化重点项目贷款贴息、支持企业建设一批数字领域示范工程等一系列政策。其中,对企业开展数字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仓储、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数字化、信息化提升的,给予年度数字化、信息化投入12%的补助。已获得厦门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在现行补助政策基础上再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重点项目贷款贴息上,对被政府部门列入国家、省、市、厦门片区的数字化建设重点项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且完成立项的,在政策期限内分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LPR)的90%、80%、70%、5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片区还支持企业建设一批数字领域示范工程,对被政府部门纳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供应链等数字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项目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厦门市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项目奖励的可叠加适用本条措施。

在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方面,《措施》从支持企业建设贸易数字化平台、数字供应链平台、智慧物流平台、网络货运平台等数字综合服务平台,以及支持企业在厦门片区建设数字领域重点创新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两个方面给予扶持。其中,对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认定年度数字化、信息化投入金额70%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不超过500万元。

在支持数字领域市场开拓方面,《措施》支持区内企业开展数字化认证服务,支持制定数字经济标准。对通过数字化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评价(CN-DETS)的企业,给予12万元评价费用补贴。对作为第一企业起草单位参与制定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以及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仓储、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数字应用标准的企业,按照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记者 崔昊 通讯员 洪晓东 叶欣)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崔昊 洪晓东 叶欣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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