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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全国激励县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官网 编辑:朱婷劼 2020-02-28 11: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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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59详见附件)有关要求,为激励各地创先争优、担当作为有效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商务部、财政部2020年继续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激励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我省2020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全国激励县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详见商务部、财政部印发的《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所列推荐条件其中,我省推荐对象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其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须完成90%以上绩效评价为优秀等级,且在各级审计中未出现重大问题凡有实施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县市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名额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和相关要求推荐1个县(市)参加全省评审择优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材料

县(市)推荐材料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第四条推荐条件的顺序要求如实撰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其中

1网商占全部注册企业比例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注册的所有网商企业及当地注册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明细列表

2电商快递规模和增速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所有快递物流企业提供连续3年(2017-2019年)电商快递量、快递成本的证明材料

3网络零售规模和增速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注册的网商企业提供的连续3年(2017-2019年)网络零售额、后台数据截图、第三方统计工作报告等材料

4农产品网络零售规模和增速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注册的网商企业提供的连续3年(2017-2019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后台数据截图、第三方统计工作报告等材料

5、符合实施办法第四条(推荐条件)第(五)点要求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部委表彰决定、中央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材料

6、推荐对象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应提供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须完成90%以上的财务凭证、工程进度等佐证材料

(二)上报时间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县(市)按照县(市)自愿申报,市州择优推荐的原则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于32日前联合行文将推荐县市名单和推荐材料(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分别报送到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省财政厅外经处逾期视为无推荐县(市)。推荐工作要客观评价被推荐县(市)工作成效简化工作流程,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四、评审择优

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审核各市州上报的推荐材料综合考虑相关县(市)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第三方数据、以及过来工作进展和成效等因素择优推荐1个县(市)参加全国激励县竞争性择优评选

联系人:

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刘琦0731-82287166hndzsw@163.com

省财政厅外经处 

郭斯顿 0731-85165713hunanwj@126.com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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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官网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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