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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市场采购贸易首单通关 小商品在家门口就能出口

来源:红网 作者:胡芳 编辑:朱婷劼 2018-12-07 09: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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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首单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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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午,湖南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首单首试”仪式在高桥大市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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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市场采购贸易,对打造开放强省、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推动全省广大中小微企业和特色产品走向全球具有重要意义。

红网时刻长沙12月6日讯(记者 胡芳)12月6日上午,长沙霞凝港,满载着货物的卡车从这里缓慢驶出,这些货物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通关出口,将运往巴西圣保罗州。这标志着湖南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首单顺利完成,湖南高桥大市场的小商户在家门口就能出口。

与此同时,湖南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首单首试”仪式在高桥大市场举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报翔等出席。湖南发展市场采购贸易,对打造开放强省、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推进外贸业态创新,吸引国际采购商集聚,推动全省广大中小微企业和特色产品走向全球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是国家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和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战略举措,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在规定限额以内、并在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新型贸易方式。9月29日,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18〕631号),批准湖南高桥大市场作为国家第四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这也是湖南首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

长沙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已经初步形成了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的立体开放格局,湖南高桥大市场依托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已经成为中国重要的商品集散地、中转配送地、货源辐射地和消费中心,具备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良好条件,目前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和海关监管场所等基础设施均已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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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39),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聚集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商品货值15万美元(含15万)以下、在海关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2.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具有4个特点:一是增值税免征不退,解决市场商户“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实现在家门口做国际贸易;二是门槛低,供货商、采购商不用深度参与实质性的外贸环节,不具备国际贸易能力的中小商户也能简单地参与外贸;三是实现通关便利化,简化归类报关,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快速走向国际市场;四是跨境人民币结算,突破了“谁出口,谁收汇”的限制,允许多主体收汇,市场商户、委托代理公司、采购商均可收汇。

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有哪些政策优势?

税收优惠:增值税免征不退。注册在市场聚集区内的个体经营户未取得或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均可以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征不退优惠政策。

通关便捷:在通关管理上,海关等口岸部门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项下出口货物实行按大类方式申报的便利通过措施,在“管得住”的同时力求“通得快”。

报关限额: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的每批次货物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含15万)。

4.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开展将有效解决当前出口中的痛点、难点,有力提升市场和贸易的开放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大市场对外出口规模、提升国际化水平,对转变我省外贸发展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拉动区域外贸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5.哪些商户可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在市场集聚区内登记注册的商户,经备案审核后即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6.市场采购贸易与其他贸易方式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海关监管方式不同。如“一般贸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而“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

二是税收政策不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直接免征增值税,在征收方式上采取免征不退的方式,即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未取得或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均可以采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三是跨境人民币结算,突破了“谁出口,谁收汇”的限制,允许多主体收汇,市场商户、委托代理公司、采购商均可收汇。

7.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通关的监管场所在哪里?

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必须在指定通关场所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8.必须是在经认定的市场聚集区内生产供货吗?

不是,通常所说的供货区域,是指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供货商只要在这个区域注册就可以了,并不是说货物实际生产地或所在地位于这个区域。

9.哪些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出口?

以下目录中的商品,不应用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2)《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3)《两用项目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4)《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5)《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6)《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7)《进出口农商管理目录》

(8)《兴奋剂目录》

(9)《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

(10)《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

来源:红网

作者:胡芳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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