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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贸试验区形成“1+3+7”试点格局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王洋 编辑:刘秋平 2018-05-25 10: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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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王洋24日北京报道】

  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在国新办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已达11个,形成“1+3+7”的试点格局。

  任鸿斌介绍,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已形成12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并在商务部网站“自由贸易试验区专栏”进行了公开。2017年,辽宁等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点的深入,又推出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对这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总结评估,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包括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7项,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3项。近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印发。

  任鸿斌特别指出,辽宁等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设立时间虽只有一年,但在此次复制推广的30条改革经验当中占了17条,达一半以上。

  如辽宁自贸试验区围绕建设东北亚国家航运中心开展创新试点,复制推广了“保税混矿监管创新”模式;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积极探索,复制推广了“保税燃料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等5项保税燃料油供应方面的政策措施;陕西自贸试验区围绕提高中欧班列的辐射能力,大胆探索,复制推广了“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等新模式,显著提升了中欧班列的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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